市环保局核定2009年限制类进口废物(废塑料)计划进口总量
发布时间:2012-05-24 00:00

 

近日,市环保局对2009年限制类进口废物(废塑料)的加工利用单位进行了核定。根据各加工利用单位的实际加工利用能力、污染防治及生产经营状况,并结合我市废物加工行业及口岸废物进口情况,核定我市2009年限制类进口废物(废塑料)计划进口总量。
2008年,市环保局根据“总量控制、动态管理、优胜劣汰”的原则,按照《宁波市进口废塑料加工利用企业考核标准》的要求,对我市进口废塑料加工利用企业开展管理,并积极落实污染物减排的各项措施,企业的污染防治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部分企业经过搬迁改造,提升了生产工艺水平,厂区面貌得到改善。
经过对我市进口废塑料加工利用企业的考核,我市原有48家企业中,有42家企业基本符合考核标准要求,经核定2009年我市限制类进口废物(废塑料)计划进口总量为92.97万吨;纺织材料制品废碎料为3.8万吨,企业总数比2008年减少6家,核定计划进口总量减少8.02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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