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收费自律承诺书
发布时间:2021-08-25 10:38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推进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根据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查抽查工作的通知》及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有关精神和要求,宁波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现向社会和会员公开承诺:

      一、进一步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的意见》(发改经体〔2017〕199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20〕21号)等文件的规定,加强自我约束,规范开展业务活动和服务收费,确保不踩红线、合规运行。

      二、我协会在按照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全国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查抽查工作的通知》进行自查自纠基础上,继续加强管理做到合法合规收费、不强制入会、不强制收费、不重复收费,不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不超出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

      三、坚持信息公开。主动向会员公开年度工作报告、会费收支情况、经理事会研究认为有必要公开的其他信息,进一步增加透明度和公信力。

      四、严格落实勤俭节约的办会原则,合理控制办会成本,力所能及地压缩各项办公开支,杜绝铺张浪费。

      五、加强对协会工作人员的监督,杜绝工作中的违法违规收费行为,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批评,抵制和纠正不正之风。
 
 

宁波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2021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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