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宁波市生态环境保护协会 召开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座谈会
发布时间:2023-06-16 14:16


 
        为进一步加强对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行为,促进本市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市场健康、良性、有序发展,结合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具体要求,宁波市生态环境局近期指导宁波市生态环境保护协会制定了《宁波市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和《宁波市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等两个规范性文件初稿。
         6月14日,宁波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宁波市生态环境保护协会邀请部分宁波市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开展座谈,征询机构对即将出台的两项办法的意见,以便修改、完善。宁波市生态环境局二级巡视员郑玉芳,宁波市生态环境局监信处处长涂金珠、三级调研员阚长青、宁波市生态环境保护协会秘书长余诚、副秘书长钟狄阳出席会议。

 
        会议首先由宁波市生态环境保护协会秘书长余诚向与会代表介绍了两项管理办法的出台背景、制定思路和具体内容,此两项管理办法是由宁波市生态环境局自2019年开始谋划,致力于进一步规范宁波市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机构服务市场,通过充分调研上海、广州、金华、嘉兴等国内省内城市的成功经验,结合宁波市本地生态环境部门的具体要求和宁波市场实际,力求推动宁波市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市场的不断进步。
        参加座谈会的15家宁波市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机构在座谈会上畅所欲言,对信用体系指标及评分标准中包括增加高级职称赋分、优化技术人员比例、鼓励机构提升科技实力、增强现场双随机检查频次等内容提出了很多不错的意见和建议,各机构均表示会积极落实这两项管理办法,加强自身规范化建设,为宁波的生态环境建设贡献力量。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监信处三级调研员阚长青希望管理办法对照新出台的法律法规进行相应的补充,充分激励机构参与公平竞争。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监信处处长涂金珠表示,出台这两个管理性文件,是从国家生态环境部到各级生态环境管理部门今年的重要工作方向,监信处将指导协会充分吸收省内其他地区的成功经验,将规范社会化监测服务机构的数据真实性作为今后的工作方向。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二级巡视员郑玉芳表示,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是宁波生态环境建设的“眼睛”和“耳朵”,规范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市场既是政府的要求,也是企业的需求。当前宁波市的监测市场仍存在不少问题,甚至出现极少数弄虚作假、恶性竞争的不规范现象,开展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的规范工作非常有必要。



 
        为此,郑局倡议在宁波的所有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共同参与,集思广益,不断优化《宁波市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和《宁波市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信用评价管理办法》两份规范性文件内容,全力推进管理办法的推进和落实,宁波市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将充分吸纳广大企业和社会各界的意见,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策略,争取在近期将两项管理办法正式出台。郑局指出,管理办法出台后的落实工作至关重要,希望宁波市生态环境保护协会在宁波市生态环境局的指导下,精心组织,做好服务工作,把机构信用评价工作做细做深入。
        最后,郑玉芳局长也表达了对未来宁波市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市场的期待和展望。通过管理办法的出台和落实,宁波的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一定能搭上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航空母舰”,宁波的监测市场也一定会改头换面,呈现出欣欣向荣的崭新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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