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宁波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成立30周年纪念系列活动暨2021年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16 09:44

各会员单位:
      2021年,正值宁波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成立30周年。在上级部门的支持下,在历届理事会的领导下,在广大会员单位的拥护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下,宁波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脚踏实地、发愤图强,经过30年努力已一跃成为长三角区域地(市)级环保行业中规模最大的社会组织之一,连续多次蝉联宁波市民政局5A级社会组织称号,同时在全国十五个副省级城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中享受较高声誉。如此的成绩值得全体宁波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会员为之欢庆与自豪,宁波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也将以此作为再次出发的起点。
      按照本届理事会的年初计划,原拟在今年举办一次隆重的周年庆典活动,但因近期疫情形势严峻,不太适宜进行大规模群体活动。经宁波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常务理事会讨论批准,决定将开展会员内部系列评优活动作为纪念宁波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成立30周年的主要活动之一。行业进步需要榜样,企业发展需要标杆,希望全体会员积极利用这次机会踊跃争先,展现本企业耀眼的风采。
      具体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次评选分为“个人奖项”与“团队奖项”两个部分,其中,个人奖项1个,即“特殊贡献奖”,参选范围为历年来在协会日常工作及活动中有突出贡献的个人;团队奖项3个,分别为“优秀会员单位”、“产业新锐企业”及“生态治理优秀示范工程”,参选范围为宁波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在册正式会员。

      二、评选时间
      本次评比各单位及个人申报时间为2021年11月15日(周一)至2021年11月30日(周二)。

      三、评选流程
      本次评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自愿申报的方式。请有意向申报的各单位及个人按照各奖项的申报方法(见附件),完成材料准备,并于11月30日前将电子材料(加盖公章后的pdf格式文件)发送至宁波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秘书处,并将纸质材料邮寄至秘书处。秘书处将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召开专家会评审,结果将在宁波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和公众号公示后正式公布。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倩雯 15867219761 吴曼 15558281258
      协会邮箱:3344784282@qq.com
      邮寄地址:宁波市海曙区环城西路南段345号金都国际8楼804,宁波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五、其他
       本次评优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各申报单位在截止期内申报,逾期不候。
 
 
      附件:

1、《宁波市环境保护产业特殊贡献奖申报方法》;
2、《宁波市环境保护产业优秀会员单位申报方法》;
3、《宁波市环境保护产业新锐企业申报方法》;
4、《宁波市环境保护产业生态治理优秀示范工程申报方法》。
 
 
宁波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2021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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