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建宁波市生态环境保护协会专业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14 12:29

关于组建宁波市生态环境保护协会专业委员会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努力实现宁波市生态环境目标,加强会员间互动交流,增
强协会服务功能,经宁波市生态环境保护协会九届一次常务理事扩大会议表决通过,协会将在会员中按照专业领域相互结合、相互补充的形式组建各专业委员会,第一期十五个专业二十三个专业委员会正式落地,今后协会将重点以专业委员会为基础开展技术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凡宁波市生态环境保护协会团体会员,均自动成为相应专业的委员会单位成员(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专业委员会实行主任委员负责制,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委员会全体会议是专业委员会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专业委员会会务、联络、统计、宣传等日常事务暂由主任委员报送协会,并由协会秘书处负责指导和协调。
        三、鼓励各专业委员会按专业特长在成员之间在环境体系管理、排污能力提升、环境风险防范、环境技术交流等层面开展交流,努力将宁波市生态环境保护协会会员打造成行业标杆。
        四、积极鼓励各专业委员会定期不定期开展各类形式多样的交流活动和技术创新,制定团体标准,维护行业合法权益,让成员单位有充分的获得感。
        五、各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组织开展日常活动,全体会员应积极参加活动,营造交流沟通积极提升的良好氛围。
        相关事宜可咨询:吴曼 155582811258、毕包栋 18968362620

附件:1、专业委员会工作要求;
            2、专业委员会第一期组成名单;
            3、《活动信息报送表》。

 

宁波市生态环境保护协会
20237月14日

 

附件1:专业委员会工作要求
附件3:《活动信息报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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