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2024年浙江省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实验室能力考核结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10 11:47

各社会环境监测机构:
        根据全省规范环保涉企中介机构服务行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行动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检测机构管理,浙江省生态环境厅于2024年8月组织开展了全省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实验室能力考核。
       全省共 278 家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参加本次水中硫化物实验室能力考核(未取得硫化物资质的机构考核项目为水质 pH 值)。其中,240 家考核结果为“合格”,38 家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宁波市32家社会环境监测机构考核结果全部合格。现将《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2024年浙江省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实验室能力考核结果的通知》进行转发,详见附件。
        接下来,希望全市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继续严格遵守检验检测机构从业规范,遵守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确保提供的监测数据准确可靠,促进环境监测服务市场的健康、良性、有序发展。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2024年浙江省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实验室能力考核结果的通知》

 
 

宁波市生态环境保护协会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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