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波市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及《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6-17 09:51

各生态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
      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条例》以及宁波市信用宁波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开展宁波市行业协会商会协同信用监管试点工作的通知》(甬信用办【2020】5号),为推动宁波市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能力建设,深入强化行业自律,同时配合宁波市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做好宁波市生态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监管的服务工作。现将宁波市生态环境局起草的《宁波市生态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和宁波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制定的《宁波市社会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征求意见。
      请各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认真阅读相关文件,并于6月25日前将征求意见反馈表发送至协会秘书处。
      联系方式:吴曼 15558281258 郭倩雯 15867219761
      邮箱:3344784282@qq.com
 
      附件:

1、《宁波市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宁波市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
3、《征询意见反馈表》
 
 
 
 
宁波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2021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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